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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支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

2013年12月06日 21:19   来源:今晚报    高羽 马明

  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动员和支持全民创业,不断激发全民创业创新的活力,完善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环境,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意见》指出,要激发各类人员创业活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和残疾人员自主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创办小微企业;鼓励大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支持各类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创建高校微型企业孵化器,对优秀创业指导站和孵化器给予奖励。

  要健全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对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器的新创办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贴。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园区)三级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培训平台,发挥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事务代理、业务培训、技术支持、财务融资、市场开拓等创业服务。采取区(县)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利用中介机构免费为创业者、初办企业和申办个体工商户代办证照等有关手续。(记者高羽 马明)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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