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举措为“办证难”户主解忧 历史遗留未登记商品房或将有“身份”
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促进海南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据了解,今年我省加快解决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解决商品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区别对待,一房一策”、“民生优先,简化程序”的原则,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的发证问题,争取2014年底基本完成符合可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的发证工作。
其中商品房建设遗留问题不多、且规模较小的市县,应加快办理,早日解决历史遗留商品房的发证问题。目前,海口市解决“房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受理4万多户,约500万平方米,已发证1.86万户,约265万平方米。三亚市也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措施,并加快发证工作,目前已受理约100万平方米,发证面积6.5万平方米。
同时,我省还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等整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交付备案等制度,防止企业违规开发经营。
今年以来共查处并没收各类假证184本,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了批评或警告。同时,依法依规对9家招标代理机构、5家建设施工企业、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1家业主单位予以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此外,我省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已发现违法建筑约1870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违法建筑920万平方米。
今年我省还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规范经营。要求各级资质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标准,推动企业整合,巩固发展规模大、实力强、人才资源丰富、遵纪守法、有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强的大企业,引导创建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提高开发品质以及整体开发、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目前省住建厅正着手完善我省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将尽快修改完善《海南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海南省物业服务合同》、《住宅装修承诺书》等示范性文本,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减少矛盾纠纷。(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谢曦)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