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全国各地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将统称为公租房。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统一轮候配租。
统一轮候配租优先廉租房户
通知指出,从明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要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廉租房并入公租房后,地方政府原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将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
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差别化租金补贴动态调整
按照现有的保障房制度设计,廉租房主要针对具有当地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主要针对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换句话说,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比廉租房宽松,房源租金也比廉租房高出许多。那么,两房并轨后,低收入的廉租房家庭怎么保障?
对此,通知中特意强调,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同时,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这就是说,对于承租公租房的廉租房家庭的保障,将体现在租金的减免或补贴上。同时,一旦保障家庭的收入发生变化,减免或补贴的幅度也将相应变化。”相关专家解释称。
“两房并轨”利于缓解资源浪费
“两房并轨,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资源浪费。”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比如廉租房或公租房房源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后仍有剩余,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将两者并轨,有利于这两类人群的住房保障实现无缝对接,也可以缓解住房保障退出难的问题。下一步,就要看各地出台的具体细则,对廉租房家庭如何补贴。
北京已提前实现两房并轨
今年4月19日起,北京正式执行“四房合一”,保障房申请审核不再按照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这四类分别申请,而是统一按照“四房”中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体系内轮候。“四房合一”申请,意味着北京公租房、廉租房已实现并轨。
根据北京公租房管理相关办法,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可获得房租租金补贴。其中,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房租租金的95%;其他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90%;符合廉租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70%。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