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户籍登记新系统将于明年2月上路,性别选项除了“男”与“女”,将增列第三栏;台湾“卫生福利部”昨天(9日)也讨论定调,性别变更登记不需医疗认定,跨性别者团体表示乐观其成。
台“卫生福利部”昨邀集相关团体研商“性别变更登记认定”,由于台湾现行变更性别的医疗认定要件,包括两位精神科医师认定,及须接受器官摘除手术,才可变更法定性别。与会的“台湾性别不明关怀协会”等团体主张,应废除此制度。
这些性别团体代表指出,此制度忽略当事人身体自主权,及经济能力弱势无力负担手术等问题。
台“内政部”官员翟兰萍在会中表示,明年2月5日起,户籍登记新系统将上路,性别选项除了“男”与“女”,将增列第三栏,但这第三栏要用什么字眼登记,还要视配套措施而定。
台湾“性别不明关怀协会”创办人吴芷仪说,虽未取消变更法定性别登记的“强制器官摘除手术”和“精神评估”等规定,但此决议称得上跨出性别人权史上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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