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全县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违者最高罚2万

2013年12月13日 16:31   来源:浙江在线    

  上周罕见的雾霾天气让很多人印象深刻,浦江也不例外,PM2.5浓度最高时达到了470,险些爆表。

  12月10日,浦江县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通告》,今后浦江全县无论城区还是乡镇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对违反禁令焚烧垃圾会从严查处,最高罚款2万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不准露天焚烧垃圾

  浦江县府办城建科负责人告诉我,11月底他们全县召开的创建文明卫生乡镇(街道)动员会上,曾提出整治废品收购行业,结果在接下来的整治行动中,发现很多无牌无照的收购点在焚烧无用的废品。

  “全县总共有500多家废品收购点,很多都不规范,存在焚烧垃圾的行为,加上日常一些垃圾集中点也存在露天焚烧的情况,很容易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城建科金姓负责人解释,通知所说的垃圾,包括碎布边角料、塑料、橡胶、油毡、皮革、沥青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枝叶杂草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或臭味的物质。

  根据通告的内容,从10日开始,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始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其中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周边区域和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

  “露天燃烧垃圾虽然方便,产生的危害可不小,因为达不到焚烧的温度极易产生一级致癌物二噁英,所以必须要好好管起来。”浦江县环保局党组成员项柏青介绍,焚烧垃圾还会产生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这些东西对人体都存在危害,其中,二氧化硫在浓度高时会使人呼吸困难,它形成的悬浮颗粒物,随着人的呼吸进入肺部,对肺有直接的损伤作用。而氮氧化物可刺激人的眼、鼻、喉和肺,增加感染的发病率,例如引起支气管炎、肺炎、病毒性感冒,诱发肺细胞癌变。

  最高可以罚2万元

  为了做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这件事,昨天项柏青已经让工作人员印刷了5000份“禁烧通告”,这周内,这些通告要贴到全县各个社区和行政村。

  “贴通告的同时我们还要安排人到各个社区和村落宣传,这周发现露天焚烧还是教育为主,下周一开始就要动真格。”项柏青说,他们环保局和城管执法等部门,下周一开始将抽调专人组成几个巡查组在全县区域内巡查,一旦发现他们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如果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仅仅凭我们执法部门去管理肯定不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也可以对露天燃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是12369或0579-4110891。”项柏青说,市民除了可以向他们环保局举报,也可以向城管执法局举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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