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6日零时起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

2013年12月16日 15:35   来源:天津日报   李川

 

  15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采取控制总量和适当限行的双重措施。

  据统计,天津已进入汽车爆发式增长期。2006年至2012年,机动车保有量由120万辆增加到236万辆,每年增量由7万辆增加到30万辆。根据2011年第四次综合交通调查显示,本市中心城区主干路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为19.5公里/小时,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18%,低于20公里/小时的国际拥堵警戒线。根据《2012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细颗粒物(PM2.5)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机动车尾气排放约占16%,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空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规定,市政府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实施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实施与限牌相配套的机动车限行措施。(详细内容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保障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本市还将建立各类车辆核查登记备案管理机制,做好已有上牌车、合同预售车、存量二手车、增量指标车核查和管理,做好尾号限行措施后同组尾号车号牌变更工作。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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