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南京“弃婴岛”启用5天就已经接收了4名弃婴,儿童福利院也不断接到咨询领养的电话,但收养孩子必须经过严格评估。在《南京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实施5个多月后,南京近日产生了首对通过考核的收养家庭。
据了解,通过考核的这对夫妻感情很好,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孩子。几年前,他们在福利院登记报名,并于今年10月提交了申请材料。最终,他们以91分的评估分数,顺利领养了一名叫“棒棒”的孩子,组成新家庭。这也是南京首个通过评估形成收养关系的家庭。此前,这一做法在全国都是空白。
根据细则,收养申请人的调查评估内容有十大项,包括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学历学识、道德品行甚至病史等内容。福利院将通过约见访谈、实地查看、走访等办法进行评估考察,然后打分。评估中,若发现当事人有传染疾病、残疾、精神病、犯罪史、吸毒史等,将一票否决。只有达到评估标准的收养申请人,才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说:“家庭收入必须要达到南京市中等收入,房子达到南京市人均居住面积以上,还需要检查传染病、精神病等一些不利于领养孩子的疾病,另外,还要考虑单位表现各个方面有没有污点。”
据了解,在这对收养家庭中,男方学历是本科,收入稳定,年薪10万元;女方在企业上班,年薪5万元。夫妻俩现在南京有房产两处,有汽车。最终,综合考核后的得分为91分。
对于这样的评估制度,南京市民余小姐认为,收养弃婴的行为本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一个家庭如果有稳定的收入,健康的身体以及较高的学历水平,可以给这个孩子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生长环境,避免二次伤害。
市民王先生认为,出台收养评估制度既能够缓解福利院的压力,又能满足那些想要收养孩子家庭的愿望,并且对家庭收入、病史等进行审核评分也是合理的。王先生还建议,收养过程最好能建立长期的跟踪评估制度。
细则中明确,收养时还要签订一份《回访协议》。完成收养登记手续6个月内,收养人应当接受跟踪回访,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民政部门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收养儿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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