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图方便夜排超标三倍废水构成深圳首宗污染环境案

2013年12月17日 13:06   来源:广州日报   王纳 何文艳

  男子为贪图方便,将车间电镀槽产生的部分废水利用软管连接到雨水沟排放至厂外。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诉。该案是深圳首次对该类案提起公诉。

  丁某为某公司员工,7月19日晚12时,他按要求清洗槽和软管。但清洗后还有不少含有重金属镍的废水。他就将软管拉到车间外的雨水沟,将剩余废水冲入外面的水沟。却被正在检查的联合执法队发现了。经监测,车间外雨水沟排放废水中PH值为4.33,总镍的浓度为2000毫克/升,总铜的浓度为2.7毫克/升,均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达三倍以上。

  10月25日该院批捕了第二宗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嫌疑人李某去年11月起经营一家电镀加工厂,没有办理工商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每天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约1立方米,被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松岗管理所发现。经监测,外排废水中总锌的浓度为705毫克/升,超出规定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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