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纳入轨交乘客守则 暂时不做禁止性规定

2013年12月17日 14:46   来源:东方网   胡玉荣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禁止饮食条款并未出现在最终版的条例中。然而,记者在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改版中发现,“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赫然在列。

  昨日,市交港局在其网站上表示,《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为同步做好《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配套颁布工作,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2日。

  记者发现,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禁止饮食”,尽管未出现在《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最终版中,但是在《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征求意见稿中出现。守则十一条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抛掷杂物、垃圾。

  业内人士表示,在轨交车厢内饮食,尚未触及必须“强制规范”的法律底线。因此,在《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改审议过程中,法规暂不做禁止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车厢内随意饮食就是被“认同”的。此次“乘客守则”加入“禁止饮食”,就是向乘客提出委婉劝阻,引导乘客遵守乘车文明规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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