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部分城市蔬菜价格高企和“元旦-春节”这一蔬菜消费旺季的到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与中国商务部17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城市政府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该通知要求,省级政府要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城市进行考核,对于蔬菜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城市要启动问责机制。
2013年入秋以来,受极端天气和季节性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蔬菜价格涨幅较大,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中国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中国食品价格总体同比上涨5.9%。其中,鲜菜价格同比大涨22.3%、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5%、水产品价格上涨6.5%、粮食价格上涨4.0%。
官方17日发布的名为《关于保障当前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建立本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机制,合理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重点产品自给率、价格异常波动、质量安全合格率、销售网点覆盖率、应急供应保障能力等指标。
通知要求,各地当前要重点组织好冬季蔬菜生产,确保蔬菜均衡供应。大城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稳定和增加城郊蔬菜种植面积,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能力。
通知要求大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城市政府要完善蔬菜市场调控应急预案,在灾害天气和节假日等因素引起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组织调运等手段,增加蔬菜上市量,平抑蔬菜价格。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重点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的行为,防止跟风涨价。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向困难民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