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期4类交通违法多发 多数违法司机"不知道"

2013年12月17日 16:37   来源:城市快报   张清

  近日,交管部门在查处中发现,车辆漏检、驾驶证漏验、牌照丢失没补领、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等4类违法较多发,多数违法者的违法原因竟是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违法多发1

  使用他车临牌 一次扣光12分

  12月初,侯先生驾驶一辆银灰色丰田轿车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入口处被执勤的塘沽查验交警拦截,原来,侯先生前挡风玻璃处放置的津FY××××临时号牌竟是挪用其他车辆的。侯先生说,车刚买一周,正准备申领牌照,临时号牌是买车时汽车销售单位给的,没注意到牌照号不对,侯先生为此被一次扣光了12分。12月份以来,查验交警已查获类似案件4起。

  提醒:根据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上路的,将扣留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使用过期临时号牌也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违法多发2

  驾驶证已过期 仍然开车上路

  11月25日10时,和平查验交警在外环线与友谊路交口拦检一辆号牌为京JU××××的黑色尼桑小客车时发现,司机王某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经查,王某的驾驶证有效期是2005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16日。也就是说,被查获时,王某的驾驶证已过期两年多了。

  提醒:根据规定,司机应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办理换证手续,如果过期后仍然驾驶车辆上路将面临200元罚款,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其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交管部门注销。

  违法多发3

  牌照丢失损毁 不知及时补领

  交管部门在路面查扣的无牌车辆也比较多,部分司机往往以牌照丢失未来得及补领或正在去办理手续途中等为理由,试图逃避处罚。

  提醒: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应及时携带车辆行驶证、产权证、身份证等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换领手续,同时,补领、换领牌照,不必驾驶无牌机动车到场。按照规定,机动车应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否则司机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法多发4

  交警11月查获 280起漏检违法

  仅11月份,查验交警就查获280起漏检违法行为。查处中发现,部分车主是因工作繁忙或不注意而漏检,也有部分车主是为逃避处理交通违法、逃避税费或图省事故意漏检。

  提醒:依据规定,不按规定年检,可处罚款200元、记3分。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强制报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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