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 新改扩建项目均需掏钱

2013年12月19日 10:53   来源:南方日报   

  粤昨日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珠三角禁买外地大气指标

  筹备多年的广东省排污权交易昨日正式启动。四家电厂分别与当地政府签定排污权交易协议,完成以政府分配取得排污指标的一级市场的首宗交易,总交易额2083.7万元。

  《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也在昨日对外公布。根据《意见》,试点期至2015年底,试点时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

  省环保厅透露,《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已得到省政府批复。待不久《办法》印发时,广东将启动以市场为主导的二级市场排污权交易。

  交易对象 两因子纳入试点范围不同

  “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0年省领导批示“同意启动试点”,其后试点工作先后纳入省委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督办方案。

  今年3月份,省政府正式向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和发改委提出将我省列为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的申请。2013年初,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环保厅和省财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拉开了广东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序幕。

  根据《意见》,纳入试点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的SO2(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两项,SO2在全省范围年排放量100吨(含)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排污单位开展试点,其中涉及现有排污单位900多家。COD在限定流域范围开展试点,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等市正在努力探索,积极创新。

  为何COD只选择在限定流域开展试点,而不像SO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期进行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的省社科院专家赵细康解释,从国际排污权交易的成功经验来看,特别是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排污权交易比较成功的污染因子是SO2,因为SO2的污染源单一,企业排污行为容易界定,此外,我省很早就已经针对SO2排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测系统,具备对SO2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计量的能力。而COD,由于其污染源比较复杂,不易计量,在全省统一进行交易的操作难度比较大,目前,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去试行交易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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