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公务员诈骗306人3000余万一审被判无期

2013年12月19日 20:06   来源:新华网   傅勇涛

  海口一公务员利用其公务员身份,在4年的时间内,以购房指标定金,答应办理工作、入学等事宜诈骗306名群众,涉案金额3318.5万元。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进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9月间,被告人陈进华谎称其有办法拿到海口市新苑小区等公务员住房、铺面房及海口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利用虚构转让上述房产购房指标,假借帮助他人安排工作、解决小孩入学等事,以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的身份,骗取306名群众3318.5万元,全部挥霍用于购买彩票、网络赌球及个人开销等。

  2012年4月24日至9月5日,被告人陈进华虚构转让海口和风江岸小区公务员住房,以及美兰新苑、水岸星城等小区铺面房购房指标的事项,与他人先后签订74份《购房协议书》《购买铺面协议书》,共骗取购房定金765万元。

  除了利用公务员住房指标进行诈骗之外,被告人还利用能够为他人家属解决工作等借口,骗取20万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陈进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虽然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作案次数多,犯罪所得均用于赌博、挥霍等,情节特别严重,对被告人陈进华不予从轻处罚。

  宣判后,陈进华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考虑。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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