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起,海曙区201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就可以申请了。
这批共有588套房源,面积从29平方米至65平方米不等,最便宜的只有每平方米8.4元。
一套42平方米的房子
月租只要420元
这回推出的房源,分为市级房源和区级房源两种。其中,市级房源为位于洪塘的和塘雅苑,区级为高桥的西湾晓苑、望春的泽民阳光。
所有房源中,超过七成为一室户,共433套。余下155套,为二室户。
根据配租原则,申请人口为1至2人的,配租单间或一室户住房为主;如果申请人有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室户住房。
至于房租,也都已经出炉了。
比如位于洪塘的和塘雅苑,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10.5元,其中1至4层的要便宜些,每平方米为10元。小区最小套型面积为42平方米,计算下来,最便宜的,一月租金仅需420元。
在这588套房子中,泽民阳光因为地处望春街道,又是朝南的房源,因此单价最贵,为每平方米14.7元/月。而最便宜的,是位于鄞州高桥的西湾晓茗,朝北的房源,1至4层的的单价每月仅需8.4元/平方米。
要特别提醒的是,泽民项目配有11套无障碍住房套型,可以优先配租给下肢肢体重度残疾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三类申请对象
三种申请渠道
今天早上起至12月31日,除双休日外,所有房源就可以开始接受申请了。具体时间为早上8点30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5点。
申请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
不过,三类对象的申请渠道有所不同: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后,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受理点办理;
外来务工人员:
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统一向到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受理点办理;
引进人才:
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统一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中心)办理。
申请受理结束后,先要经街道初审,再由区房管处、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流管办审核,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最终核准、审计部门同步审计等程序后,就能确定最终的核准对象。
擅自转租的
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获准配租的家庭,在明年5月份就能领到钥匙、搬进新居了。
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于周边房源的市价,一旦发现有人靠转租赚取差价怎么办?
记者也查了下,按照《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及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另外,《意见》也明文规定,“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属违约行为之一。一旦出现违约,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本报通讯员 胡丹丹 杨燕 本报记者 周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