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错抓黑龙江干部后登门道歉:受委屈了(图)

2013年12月23日 20:26   来源:法制晚报    辰光 蒋举

哈尔滨警方向记者展示在逃人员登记表,显示要抓捕的人为宋东民(视屏截图)

  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昨天,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来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并为错抓者恢复名誉。

  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11月24日,在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刘丽(化名)因“涉嫌盗窃”突然被警方带走。在湖南被拘12天,又转至青海接受调查。

  虽然事后警方都就误抓事件表示道歉并进行了赔偿,但对当事者的影响,却是难以抹除的。

  专家表示,网络通缉令,是警方办案的一种手段,但是在发布通缉令之前,警方应进行必要的摸排工作,以免再发生类似事故。

  “被通缉者”说

  政府干部成“刑拘在逃通缉犯”

  12月19日上午,几名便衣警察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抓捕一个刚刚被列为“刑拘在逃”的通缉犯,这名通缉犯是恒山区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主任宋东民。

  “我当时正在领导办公室里汇报工作,进来了三个警察,他们问:‘谁叫宋东民?’”宋东民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我当时就回答了一句:‘我是宋东民。’三个警察亮了一下证件,随后拿出了一张《通缉令》告诉我,我已经被警方通缉,要求带走我。”

  宋东民告诉记者,当时警察说他在辽宁省盖州市诈骗了别人钱,但他从来就没去过辽宁的盖州。

  尽管宋东民一再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干,但还是被当场戴上了手铐,由警察押出了政府大楼。

  “走廊里都是听到消息的同事,警察就押着戴着手铐的我走出大楼,到大楼外,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全楼几乎所有的窗户上都趴满了看热闹的同事。”宋东民描述当时的情景。

  12月19日下午,宋东民被从鸡西市带到了哈尔滨市,并在那里接受警方的讯问。

  抓人者说

  哈尔滨警方发现“可能抓错了”

  抓捕宋东民的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七大队的警察,他们开始讯问宋东民之后很快就发现了疑点。

  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七大队的曹姓副队长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宋东民的通缉令是12月18日由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发布在公安网络上的,七大队的民警于12月19日在鸡西将宋东民抓获。

  根据通缉令的描述,宋东民于2012年9月在辽宁省盖州市诈骗了一个货运站1140箱葡萄,总价值约人民币16万元。

  宋东民在接受哈尔滨警方讯问时坚称自己从来没有去过盖州,并且通缉令上所说的案发那一天,他正在下面几个单位检查工作,还留有检查工作时的一些签字。

  哈尔滨警方立即给宋东民拍摄了照片,并把照片发送给盖州警方。盖州警方回复,宋东民就是逃犯。

  哈尔滨警方马上又让鸡西警方配合,调取了宋东民在案发时间检查工作的签字,随即又把这些签字发送给盖州警方,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宋东民就是诈骗嫌疑人。

  为了稳妥起见,哈尔滨警方一面通知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派人前来辨认,一面请示了相关领导,最终警方决定暂时不把宋东民收押进看守所,而是留置在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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