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昨天(22日)19点22分,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天津环保发布发出消息说:经预测,12月22日到25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范围是210-330。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88 号)规定的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
这条微博还附上了长微博说明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明确提出从今天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23日限行3和8号组。
天津市环保局发布了这条微博之后,有关政务微博都纷纷转发。这其中在20点13分,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天津发布转发了@天津环保发布的这条微博并附评论:请大家关注!(也就是说,天津市环保局的这条信息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官方确认。)
随后,包括天津日报、渤海早报在内的不少天津媒体微博纷纷转发。
限行的消息很快在微博上传播发酵,不过却遭遇到大范围网友质疑,网友的观点很一致:限号政策大晚上才发布,司机们如何获得消息呢?
网友观点:
@Miliardo:介似要干嘛呀,为嘛不提早发布?
@galagala:好么这突然啊,上次摇号也是晚上公布第二天执行,天津是不是习惯了晚上搞突袭了?
@多多的加菲-G318:这个时间发布通知,还有几个人上网啊?为什么不用手机短信通知呢?如果没看见,明天违章上路了,算谁的?
大家很愤怒,有人于是就开始打电话给交管部门询问今天限号的相关信息,没想到电话打到交管部门,得到的答复却令人大吃一惊。天津市交管部门说,23日并没有相关限号通知。
怎么两个政府部门的说法,为什么完全相反呢呢?到底谁说了算?媒体们开始刨根挖地了: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
【23点22分】@天津交通广播官方微博:【紧急通知 明天不限号】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据交管局最新消息,限号工作暂不执行。由于网上有明天开始限号的信息,所以特在此公告,请大家以此为准。
确定的消息一公布,再度在网上激起浪花一片:有人为交管局叫好,但更多的人则是质疑政府部门夕令夕改,拿政策出台当儿戏。
民众:我觉得没有人会从网上看见这些消息的,我觉得就是挺可笑的吧,觉得政府这样做的话有点戏弄的感觉。
民众:不能说依靠网民来代表大众,上网毕竟应该说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上网的,上网他也未必去关注你这个信息,前一个决定它是有问题的。第二个决定马上出来说不执行,这个我觉得作为我个人我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说真要是执行下去了,那反而倒是不好了。
今天,还有天津市民拿这个事情,改编成了马三立的相声段子,开起了天津市政府部门的玩笑。
市民:嘛,说明天要限行啦!sei说的?逗你玩!嘛,说明天又不限行啦!sei说的?逗你玩!
甚至连天津市官媒——天津日报都加入了调侃的大部队。
天津日报:【严肃点,限号呢!】明日限行,车主知道吗?睡都睡了……媒体记者尚且一头雾水呢!那明日违规罚还是不罚?罚,如何服众?不罚,市政府文件被当儿戏?严肃点,有关部门,这是限号呢!
截止今天下午16:00,天津市终于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由于 22日晚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且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考虑到广大驾驶员调整出行安排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此次限行管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以后将按上述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限行管理。”
对于两个部门出现声明矛盾一事,天津市政府并未回应。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志红表示,从政府管理的专业角度来讲,确实是有一定的“乌龙限号”的感觉,在这个过程中所透露出来的问题,确确实实需要我们以后警醒。
不少人有疑问,发布这样一个权威消息的权限到底掌握谁在手上?如果说环保部门和交通部门都有权利发布,到底要不要限行呢?
张志红:针对这个事情,我重新查阅了天津市2013年11月12日出台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里明确了它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它的应急指挥部作为常设机构是设在市环保局的,它的办公室主任是由环保局的局长来担任,直接管辖的是总指挥室分管环境保护管工作的副市长。可以看到,此次除了限号这一条,预案其他的可控的、可做的,都已经做了,这里面实际上很大的问题不是改的问题,更多的是部门之间协调和如果将政策落到实处的问题。
张志红表示,作为老百姓来讲,在接受政府的管理服务时,应当强调一个整体性,而不应强调部门性。但在我们目前的政府职责配制体系下面,过于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恰恰使得最后老百姓所要获得的管理并没有得到整体性的尽责。
张志红指出,未来在遇到雾霾天气来临的时候,要重视信息发布之前的部门协调,而不是以信息发布作为一种倒逼机制,逼着其他部门来做,这恐怕不太可能。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