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里,政府和市民将如何应对?昨日,这个问题有了初步答案。记者昨日获悉,市民千呼万唤的《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开始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合肥市环保局早在去年就初步拟定了《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来因为国家环保部也对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做出了指导要求,合肥环保部门又对预案做了相关变动。昨日发布的《意见稿》,按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预警,其中Ⅰ级最重,启动的相应应急预案包括黄标车和20%以上的公务车停驶、严查燃放烟花爆竹等。
《意见稿》指出,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政府新闻办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意见稿》还提出,在重污染天气里,若出现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给予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Ⅰ级(红色)预警
启动标准
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AQI>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应急措施
强制性措施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及20%以上公务车停驶。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禁止渣土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及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大排档。从严查处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筑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等作业;禁止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作业;禁止矿山企业露天开采。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3次/日)。
严禁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
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及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20%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停止无除尘脱硫脱硝发电机组发电;停止使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柴炉;10吨以上燃煤锅炉设施应使用优质低硫煤。
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24小时值班。采取人工降雨、降雾等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建议性措施
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公众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应当适时调整作息时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加强防护;停止组织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
Ⅱ级(橙色)预警
启动标准
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400
应急措施强制性措施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无标车和其他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禁止未冲洗或未全密闭的渣土车、未全密闭的散装物料运输车、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大排档。从严查处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建筑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2次/日)。严禁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
钢铁、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1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建议性措施
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停止户外运动。
Ⅲ级(黄色)预警
启动标准
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300
应急措施
强制性措施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
禁止未冲洗或未全密闭的渣土车、未全密闭的散装物料运输车、冒黑烟的公交车上路行驶。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禁止爆破和建筑拆除作业;停止一环路内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等作业。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1次/日)。
建议性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运动。托幼机构停止户外运动。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Ⅳ级(蓝色)预警
启动标准
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应急措施
建议性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加大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托幼机构减少户外运动。
-名词解释
AQI
即空气质量指数。本预案中AQI指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无标车
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未领取环保标志或经机动车年检尾气不合格的车辆。
黄标车
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天然气汽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