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保障房并轨运行 廉租转公租只调租金不用搬家

2013年12月24日 09:5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刘冬莲

  ●廉租房、公租房明年起并轨运行,南宁市住房局正着手起草相关落地政策

  ●南宁市目前在建的廉租房、公租房有近5万套,将全部作为公租房配租

  廉租转公租 只调租金不用搬家

  近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明年起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南宁市是否已有相关动作?目前廉租房、公租房供应情况如何?12月20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政策:两类保障房并轨运行

  根据三部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并轨运行有哪些要点呢?《通知》提到,在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在申请受理、审核准入、分配等方面,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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