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于2014年出台"电商价格监管规定"

2013年12月24日 13:07   来源:南京日报   

  先虚构一个较高的原价,再宣称打折低价促销。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自今年4月起至11月底,全省开展“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期间,各级价格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50件,实施经济制裁904万元。其中,商场、超市、商品房领域成为虚假促销的重灾区。而电商领域的虚假促销,目前仍存在监管盲区。

  案例:宣称全场六折,实际仅少数商品

  为揭露虚假促销等价格违法行为,省物价局昨天专门通报了“九大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就发生在南京。

  今年8月,南京一家商场通过广告和海报宣称“五天五夜击破底价、全场低至六折”。后经消费者举报后,物价部门检查发现,该商场所销售的商品只有少部分价格打了六折,绝大部分商品价格都高于六折。

  省物价局指出,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所指的,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处理的最后阶段,按照相关规定至少将罚款10万元左右。

  “这种虚假促销的情况,在商场、超市领域特别普遍,其次是商品房领域。”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刘璐介绍,这也是日常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及价格部门查处的重点。

  重罚:虚假促销属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

  记者对比发现,在省物价局通报的“九大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中,罚款金额差别较大。比如,有家超市销售的“嘉顿士草莓威化饼干”,产地和标价签不符事实,只被罚款了3000元。而有家楼盘因为483套商品房认购价格高于公示价格,被罚款40万元。

  “处罚的力度与其违法性质有密切关系。”刘璐介绍,普通的违反明码标价行为,如果不是恶意的或涉案金额较小,按规定只能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但恶意虚构原价搞虚假促销属于价格欺诈,性质和影响都比较恶劣,按照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所以,虽然都是价格违法,但罚款金额差别很大。

  盲区:电商虚假促销猖獗,受罚者寥寥无几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虽然省物价局此次共查处了550件价格违反案件,但基本上查处的都是实体店。而在电商领域,尤其是周年庆、“双11”、“双12”之类促销期,虚构原价再打折之类的虚假促销其实非常猖獗。记者从市消协获悉,在今年“双11”过后的3天内,全市消协就接到网购投诉222件,日投诉量高达平时的5倍左右,其中有很多消费者都是反映卖家虚假促销的。

  刘璐表示,网络交易怎么监管和规范,目前在全国来说都是一个大课题,商务部此前也曾酝酿专门出台一个相关规定,但至今仍未出台。省内价格部门目前针对电商领域的价格行为,主要是以宣传、培训、教育、解释为主,尽可能保证不发生较大的价格群体投诉,真正处罚的确实还很少。

  预告:我省拟明年出台 “电商价格监管规定”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电商虚假促销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但监管的相关规定却一直“难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近几年电商发展非常迅速,对拉动消费起到了很大作用,相关方面可能担心如果出台比较严厉的监管处罚措施,会影响电商的发展。

  不过,我省在监管电商价格行为方面已经有了初步打算。刘璐透露,如果全国的规定短期内不能出台,省物价局准备明年召集消费者、经营者、法律专家等各方进行调研,先出台一个地方性的试行监管规定。

  另据了解,经过2年的推广,目前全省已有7500多家经营单位加入试行“明码实价”。明年,省物价局还将组织一次全省范围内的“明码实价”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商家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邹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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