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门大厦"为何沦为"黄金烂尾楼"?

2013年12月25日 14:0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1996年,深圳罗湖,383.95米高的地王大厦一举成为当时亚洲第一高楼。然而,就在地王大厦附近,却有一栋黄金烂尾楼“东门大厦”,令外界震惊。一烂20年已成为深圳十大“著名烂尾楼”之首,是什么原因导致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演变为烂尾楼的?市场各方和业界质疑声不断。“黄金烂尾楼”还将烂多久?

  被称之为“黄金烂尾楼”的东门大厦,其地点位于深圳市最繁华的东门中路和湖贝路交界处。日前,沉寂已久的东门大厦工地,因突然有人在这栋烂尾楼旁挖了一个六七米深的大坑,该项目是否“复活”?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日前动工开挖的是旁边港澳8号港丰公司。港丰公司表示,由于东门大厦烂尾已经有近20年,产权极不明晰,目前多方业主正在就产权关系进行一系列的法律诉讼。但是,该案目前在国土局的备案中。然而,12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却依法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一纸公函将“东门大厦”事件再次推到风口浪尖上。

  12月16日,深圳特区报上面的一条《资产处置公告》称,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这则《资产处置公告》中表示,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公开打包转让所持有的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权益和债权资产,有意购买者或异议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征询或异议。就在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港丰公司咨询这则《资产处置公告》一事。港丰公司高层王总表示,这是商业行为,本公司近日会有所作为做出反应。也因此,深圳十大烂尾楼之首的这栋一烂就是几十年的著名烂尾楼——东门大厦或将充满变数。

  有市民坦言太影响深圳特区形象了。有政协委员表示,烂尾楼是一个城市的顽疾,已影响到了深圳的形象。时至今日还有几个烂尾楼霸占着绝佳的地理位置,拖慢整个城市的发展。期待本届政府能有所作为,积极出面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政府(形象)以及企业(资金链)都伤不起了。

  几度烂尾“耐人寻味”

  据了解,“痛并纠结着”的东门大厦因产权纠纷几度烂尾,才成就了如今的深圳“气势非凡十大烂尾楼之首”。据了解,东门大厦于1993年由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公司与深圳市物资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其中南方通发占56%开发权益,物资集团占44%,后因该两公司都是老的国营企业,负债累累,无资金开发而烂尾。

  针对东门大厦的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港丰集团负责人王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港丰公司对东门大厦拥有毋庸置疑的开发权。然而,深圳峤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峤华公司)对此说法却不以为然。

  日前,峤华公司提供给记者的(2010)深中法民二终字第309号民事判决书中显示,1992年7月13日,深圳市物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和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通发公司)为加速旧城改造,一致同意联合建设“东门大厦”,在产权分配比例上,双方以协议方式约定,所占的大楼面积和产权分别为44%和56%。

  1997年11月大厦主体封顶。由于通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2000年4月12日,通发公司经公司党委决定将其分得的东门大厦合计11039.55平方米向潮阳公司抵偿工程款,作价1700万元。其中5541.74平方米房产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于2000年9月12日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备案登记至潮阳公司名下。

  在(2010)深中法民二终字第309号民事判决书中显示,2003年9月3日,通发公司致函物资公司,由于资金不足等问题,面临清算,因此决定将该权益直接转让给物资集团。物资集团面临资金困难,将东门大厦项目中56%的权益转给了洋浦建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深圳中院审理认为,由于洋浦公司不具有经营金融业务的范围,其与通发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违反了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认定无效。同时,通发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在未履行评估和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将其资产抵偿给洋浦公司,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认定通发公司与洋浦公司的调解协议无效。终审判决依法支持原审法院再审作出的撤销(2003)深罗法民二初字第2247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以上判决也相应明确了通发公司拥有东门大厦56%权益的相关部分。

  2013年7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五终字第52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5)深罗法民三初字第1012号民事判决,判决港丰公司、洋浦公司双方于2003年10月25日签订的《转让东门大厦权益协议书》无效。

  围绕物资公司在东门大厦项目中的44%相关权益,2013年6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五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名厦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资集团公司于2006年8月9日签订的《东门大厦房地产权益转让合同》为有效合同,因名厦公司违约,该合同已经由物资公司依约解除。与此同时,2006年11月13日,物资公司与深圳市亚洲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东门大厦房地产权益转让合同,将东门大厦44%开发权益和10649.62平方米房产权益作价5250万元转让给亚洲置业。

  对于港丰公司与潮阳公司围绕东门大厦的相关协议,2013年7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深中法民五初字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与潮阳公司2005年9日签订的《协议书》于2007年2月3日解除,合同权利与义务终止。

  峤华公司提供最新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12月20日东门大厦物业全部产权中,港丰公司不持有东门大厦任何物权。

    治顽疾还需“创新”良方

  据了解,深圳近年来已有近50个楼盘被盘活,但余下7个楼盘霸占着绝佳的地理位置。随着深圳土地供应逐年减少,被称之为深圳烂尾楼中“最难啃”的十大烂尾楼之首的东门大厦是否能盘活?这也为剩余几个烂尾楼探路的风向标。东门大厦命运如何,也再次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曾经,在深圳市政协的一次会议上,一份《关于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彻底解决深圳市剩余的烂尾楼盘的提案》,将楼龄普遍超过10年的老大难烂尾楼问题摆上桌面,也曾引起了各方热议和关注。然而,“东门大厦”至今依然是烂尾楼,原因究竟何在?记者不得而知。但是这么有名的黄金烂尾楼至今都难以盘活也足以成为深圳发展中的“顽疾”。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深圳“治病”缺乏一剂良方,深圳政府应该创新手段,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来重建和盘活烂尾楼。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部门表示,解决烂尾楼急需“特殊政策”。由于楼盘停工多年,利益主体期望偏高,各方利益很难达成一致或平衡。而“原有的政策按照文件应该是只适用3年。政府有关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创新思路,研究盘活问题楼盘的新方法,对特别难的问题需要采用特别的方式、方法来解决。

  荒废20年之久的东门大厦,已是伤痕累累。如今,是否会因再度备受关注而涅槃重生?本报将继续关注。

  图为东门大厦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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