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村官私分10万公款 游台湾让居委会买单

2013年12月27日 10:53   来源:广州日报    汤南 粤纪宣

  广东省纪委通报全省十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两村官被移交司法处理;公款买车入户职工个人,以逃避公车监管,汕头市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两干部被立案调查……昨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今年查处的十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的监督,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汕头市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2.2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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