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接公安部通知2014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46.1分,即2010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投靠父母类为1分;子女照顾父母类为60分;父母投靠子女类为1分。凡达到上述分数线并符合受理审批条件的申请人,2014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获准赴港澳地区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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