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土地流转"三大风险"有待化解

2014年01月02日 15:30   来源:安徽日报   

  全省农村耕地流转率28.8%,各地进展情况差异较大

  因地制宜,土地流转需坚持适度规模,保持合理“转速”

  车入界首,道路两旁平坦的田野里,麦苗已进入越冬期,孕育着新一季的丰收。这个皖北粮食主产县,去年小麦播种面积50多万亩,但其中大部分已与普通农户无关,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成为新的“庄稼把式”,他们中经营百亩以上的多达700家。

  “2010年,全县流转面积8.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8%。而到2013年10月,面积已达40.8万亩,占70.2%。”界首市农委主任王建功介绍,不到3年时间,土地流转面积增加了4.7倍。统计数据里,界首农村劳动力人口39万人,而如今,仅有不到一半耕作土地。

  土地流转促进了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去年,界首52万亩小麦平均单产504公斤,39.6万亩玉米平均单产578.6公斤。与界首的占70.2%相比,目前全省农村耕地流转面积1784.43万亩,流转率28.8%。如何看待两者巨大差距?“土地流转必须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和特点区别对待,坚持适度规模,要符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对此,省农委副巡视员胡桂芳说,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流转率。

  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抢流转”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区将流转率与政绩挂钩,盲目推动,求快求大,蕴藏风险。“大面积流转,一旦经营失败不但承包费无法兑现,而且带来遗留问题,影响农业生产稳定。 ”胡桂芳告诉记者。

  土地流转后,农民每亩地每年可获800至1100元租金收入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流转双方利益,探索风险防范及退出机制

  事实上,发展土地流转的本意是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谁来种地的问题,而不是相反以流转逼农民离地。 “以界首为例,农民转移不是土地流转的结果,而是前提条件。 ”省农委综合处处长刘学贵告诉记者。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界首2012年二、三产业比重分别达55%、25%,工商注册私营企业2143家,个体工商户15248家,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了充裕空间。“农民惜地心理不重,流转愿望较强。 ”王建功说。

  较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则为流转提供了基础。数据显示,界首农机化综合水平达86%,超过全省水平22个百分点。 “只有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才能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刘学贵总结,这也是各地推动土地流转需要遵守的原则。

  专家指出,当前还要研究各类主体规模经营的边际效益,使流转户的规模经营能力与当地农业基础设施、机械化水平、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3年时间土地流转面积增加4.7倍,除了客观条件,界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也加速了这一进程。“对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当年每亩奖补60元,第二年后每亩奖补40元。 ”王建功介绍。为消除障碍,界首推行土地流转包保责任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探索金融服务新机制,“仅2013年,县里就先后出台6份文件,引导土地流转规模经营。 ”

  留意界首种粮大户,可以发现他们不少是村干部,这与去年6月起该市实施的“115”工程有关。即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连片流转100亩以上,其他班子成员每人连片流转50亩以上,这成为驱动全市土地流转快速推进的加速器。

  “界首速度”表明,政府引导在加快土地流转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有关部门需要拿捏好度,即鼓励而非鼓动,引导而非诱导。“当下需要特别警惕违反农民意愿的强行流转,流转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权,不得下指标、定任务。”胡桂芳强调,流转方式、期限和价格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

  专家指出,维护农民利益,不能将土地“一转了事”,认为流转就是单纯租赁,需要不断探索流转方式。

  界首邴集乡西张村通过土地托管服务站和农民合作社,托管1750亩土地,实行统一服务,每亩节约成本68.5元,托管收入实行合作社和农户按比例分红,集体经济每年有10多万收入,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做到了农户、合作社、村集体三方受益。

  数据显示,界首土地流转户每年除稳定获得每亩800到1100元租金外,还可就近转移就业,获取工资性收入。 2012年界首农民人均纯收入7344元,处于阜阳市领先位置。这表明,规范操作,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分享发展成果。

  流入方的利益同样需要保障。专家强调,只有经营获益,租金才能水涨船高,实现双赢。这有赖于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随着流转率提高,最担心的是经营风险,会不会危及农业生产的稳定。 ”省农委农村经济管理处副处长秦仲华坦言。这就要求加强土地流转中的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建设。秦仲华介绍,我省正着手探索对受让方“先交租金,后种地”的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机制。

  “对因经营不善或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导致受让方生产经营无法继续进行的,要实行退出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秦仲华介绍,未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都将逐一完善。

  试点地区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土地“流得顺”,确权登记是基础,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是关键

  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背后推动力无疑是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只有新型主体得到壮大,经营能力提升,土地才‘流得稳当’。”刘学贵说。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已超过410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823家,各类专业大户超过15000户,但新型主体也遭遇“成长烦恼”。

  “规模经营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更高,越发展,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越来越突出。”界首市光武镇家庭农场主刘大卫说,以用电为例,供电部门不愿送电到地头,灌溉只能用柴油发电浇地,这一项成本就增加5倍以上。

  去年秋收时期,光武镇家庭农场主刘大卫和齐岗收获的4000多亩小麦无处晾晒,由政府出面借用尚未投入使用的工业园区用地才得以解决。受现行土地管理政策制约,大户们共同反映目前设施用地困难。

  此外,大户们还反映,农技、植保、金融服务等配套的服务组织发育不完善,与规模经营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新型经营主体事事操心,显得力不从心,必须尽快破解。近日,我省已启动对家庭农场的直管直贷试点,探路金融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输血”。

  确权登记颁证则是土地流转长久进行的基础。“流转后肯定要对连片土地进行整理,承包前土地边界会打破。我担心的是以后农户如果要求要回地,到时候找不清各个地的边界在哪儿,肯定闹矛盾。 ”界首市邴集乡大户王明杰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土地确权登记尚处在小范围试点阶段,已经确权登记的土地比重极少。在采访中,农户对记者表示,承包地流转后“小田并大田”,没有了田埂地界,时间长了搞不清哪块地是自家的,而手中缺少凭据,怕把自家地流转没了。这也造成不少农户宁肯粗放耕种甚至抛荒也不愿、不敢流转,即使流转,租期也一般较短,导致受让方对流转土地重短期利用、轻长期投入,影响到土地产出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胡桂芳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本可化解该问题,但眼下却拉在了后面,形成了“未确权就先行流转”的局面,这为今后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埋下了隐患。

  按中央要求,5年内需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据秦仲华介绍,我省将在20个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区),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与当前迅速发展的土地流转来说,确权登记颁证显然已经“慢了一拍”,现在必须赶紧下定决心拍马赶上。 ”

  ◆风险一

  脱离当地自然条件和发展实际,没有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权,盲目追求高流转率。

  ◆风险二

  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退出机制,难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影响粮食生产安全。

  ◆风险三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滞后,形成未确权就先行流转的局面,容易引发土地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