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1地级以上市纳入空气质量城市排名监测

2014年01月03日 10:16   来源:南方日报    谢庆裕

  元旦起全国161个城市可查PM2.5。环保部昨日通报称,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已与国家联网,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由现在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这标志着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圆满完成。

  而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上述全国161个城市中,包括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上月23日,广东省按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的城市由珠三角9市62个点位,扩展到全省111个点位,提前两年完成国家要求的监测任务。

  环保部表示,第二阶段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4.4亿元,有力地推动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形成。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方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络版、手机App版和iPad版,供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信息。下一步将在环保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各地也将采用网络、电视、手机、微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力争尽早在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均依照新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并发布数据。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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