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青岛即墨市民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举报人可获罚款总额20%的奖励。即墨市政府拨出500万元的举报环境污染启动资金,用于先期奖励举报环境污染的市民,借此调动全社会力量,督促每个企业都有危机感。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