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海东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老年人事业,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目前,全市下达民政专项资金7.2亿元,县财政配套全部到位,民政资金投入总量继续保持了较高水平。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海东市为18.0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3.8亿元,其中为18.0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049万元,发放临时物价补贴674万元,为4.48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45亿元,为13.58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89亿元。重视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各类救助金基本实现了以“一卡通”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发放。
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总投资达3234万元实施的5项社会福利项目,截至目前已建成完工1项,在建4项。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为全市18.2万名老龄人口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达7所。积极落实高龄津贴制度,为6.6万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622.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22.8万元,县财政配套1799.4万元。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活动,全市下达173个幸福院建设任务,每个村补助3万元,共下达补助资金519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全市已累计争取和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亿元,共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6.2万户,惠及困难群众26万人。2013年,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10000户,目前,已全部竣工。(作者:林玟均)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