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目标任务与相关措施。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总体目标确定的基础上,安徽省根据各市空气污染程度和改善空间,确定了各市2017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据此测算,全省PM10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下降11.9%,超过国家下达给安徽省10%以上的目标任务。
安徽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告诉记者,安徽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保障机制。一是落实防治责任,安徽省政府将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市政府实施年度考核。二是完善经济政策,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三是推动法制建设,制定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四是加强应急管理,2014年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5年年底前,完成安徽省及合肥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全省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研究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综合防控技术等。六是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