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增设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 安监局严审资格

2014年01月08日 14:25   来源:西藏新闻网   

  增设零售点 47家办理了手续 城关区安监局开始检查烟花爆竹场所安全

  40多家商户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昨日开始,拉萨市城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对商家经营烟花爆竹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了现场核查。

  春节、藏历新年临近,靠拉萨市8家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需求。拉萨市城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巴桑次仁说:“为了方便市民在节日期间购买烟花爆竹,我们将增设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目前,拉萨市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共有有47家提交了申请,办理了登记手续。为了确保烟花爆的销售安全,我们将对烟花爆竹短期零售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里的相关规定,我们要对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保证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巴桑次仁说,同时,还会根据《拉萨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的烟花爆竹销售“十个不准”,对拉萨市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

  昨日,拉萨市城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现场核查了24家申请销售烟花爆竹商户的经营场所。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些经营场所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户自己的店铺,另一种是商户租赁的。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会长张爱东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一些店铺的经营者要回内地过年,店铺就会租给别人。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一般只租楼下的店铺,在节日期间销售烟花爆竹。

  在现场核查时,一些店铺面积过小,不符合要求,还有一些店铺内的通电线路裸露在外面,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此外,在藏热南路和纳金中路路口,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有4家,位置相对比较集中。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我们不会给其颁发零售许可证。同时,为确保安全,对位置比较集中的几家经营场所,我们会优先考虑选择有多年销售经验、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管理意识强的商户。”巴桑次仁说。

  据了解,由于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比较多,而且其经营场所比较分散,剩余的20多家经营场所将在以后的几天里全部核查完毕。(记者 李琦)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