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社会中介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可领社保补贴

2014年01月08日 15:17   来源:燕赵晚报    

  昨日,记者获悉,石市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公共服务岗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按社会中介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申领程序:社会中介组织填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中介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劳动合同、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实的《石家庄市企业缴纳保险凭单》等凭证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驻石高校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托自有资产和自身优势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达到市级建园标准并通过验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入住率达到60%以上、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也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建园补贴。

  补贴标准:园区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创业实体户数100户以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入住率80%以上的,可申领10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园区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创业实体户数80户以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入住率70%以上的,可申领8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园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创业实体户数60户以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入住率60%以上的,可申领5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

  申领程序:园区建设单位填写《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一次性建园补贴审核认定表》,持园区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凭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基地建设发展报告(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在职管理和辅导人员等情况),以及入驻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大型企业(国有企业除外)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

  补助标准: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

  申领程序:大型企业填写《大型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核认定表》,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核实的《石家庄市企业缴纳保险凭单》等凭证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转小青)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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