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新规:干部职工婚宴限摆10桌封礼不超过100元

2014年01月09日 13:54   来源:南国早报   

  婚宴限摆10桌 封礼不超100元

  《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公布,市民有赞有弹

  1月8日,河池市的一条新规被全国各大网媒转载,掀起讨论热潮。原来,在2013年12月30日,河池市纪委、组织部联合发文,称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河池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制订了婚宴摆酒规模不能超过10桌、亲戚以外人员封礼不得超过100元等多条细则。新规引来市民热议,如何实施如何监督成为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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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对红白喜宴做出规定

  新规中,对婚嫁喜宴的规定最为细致,要求干部职工摆酒规模不能超过10桌(或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宴席桌数不得超过20桌(或200人)。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下同)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此外,干部职工及家属操办庆生、满月、开业、乔迁、晋升、升学、就业、迁坟等红白喜庆事宜参加人员仅限直系亲属。

  一场只摆10桌,能不能找理由多摆几场呢?不直接送礼金,改送物件能避开新规吗?该规定列出了“5个严禁”: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严禁借机敛财或超标准收受礼金、礼品或违规收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实行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操办丧事应及时备案,操办婚事的干部职工在履行事后报告时,应将超出规定受赠的礼金、礼品退还送礼人或主动上缴纪检监察机关。

  规定还鼓励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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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应:市民关注如何监督

  1月8日,新规经河池本地媒体报道后,被全国各地网络媒体争抢转载,并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读者网友的观点分为三派。

  不少市民网友觉得现在的宴请越来越多,礼金也随波推高,让不少人觉得“打理人情分子很让人吃不消”,新规出台让他们觉得“减负”了。网友“IN南宁地铁”甚至建议“最好全国人民统一价”。蒋女士则觉得这样的规定能刹住借宴赚钱的风气,促使大家选择多元化的庆贺方式。

  由于新规颠覆了传统风气,挑战了宴请规则,也引来部分网友“吐槽”。有人认为红白喜事宴请是一种人情往来,“市场价都要200,100块怎么拿得出手”;有人则觉得自己亏大了,“此前送出去的礼收不回来了”;还有人感叹“如果只收100块,摆酒就得亏死”;更有人为难“三姑六婆一大堆,再拖家带口,都不只10桌了”。因此,网友“Forza_YH”质疑新规出台没有经过论证。

  更多的网友关注新规如何实施,如何监督。刘女士说,按照目前的行情,亲属之间礼金都过千,更何况是官员。而且喜宴上,送的礼金只有送的人和收的人知道,外人又如何进行监督呢?即使收了500元,当事人汇报说是50元,监督部门又如何查实呢?因此,大部分网友担心“规则可能会形同虚设”。网友“Dasonworld”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真要送礼,也可提前一天或者推后一天送。对于网上的各种避规招数,有网友建议监察部门亲临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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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广西多县区曾有类似规定

  摆酒请客之风由来已久,是中国人在喜庆的时候,表达庆贺与祝福的一种方式。但近年来,不少宴请却变了味。

  因此,早在2010年,湖南浏阳市就出台了相关规定,提倡党员干部不办酒席,“确需”办的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礼金礼品数额一般不超过200元。2012年,湖北恩施市鹤峰县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除了婚丧嫁娶之外,其他一切聚众饮酒行为被视为违规,并将对违规者从重从严处理。随之,当地人热衷的请客送礼之风几乎一夜之间禁绝。

  广西多县区之前也曾发文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如天峨县规定婚丧宴席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而乔迁、弥月、祝寿、升学等事宜则一律禁止宴请;天等县也出台了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庆喜事、借机敛财的有关规定。

  针对宴请之风,从2012年至今,凤凰网就此事展开公开调查,58%的受调查者认为当地摆酒之风盛行,什么大事小事屁事都在摆酒请客;有57%的受调查者认为“吃酒”已经成了普通人的沉重负担;有75%的受调查者支持政府禁止民间摆酒,52%认为这样可以有利于减少腐败,有23%认为有利于纠正社会风气,减少矛盾。

  [ 相关链接 ]

  博白:宴请总人数不准超过150人

  2013年4月2日,广西博白县出台《关于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对操办婚丧等事宜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严格控制:凡是党员干部和职工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婚嫁、乔迁、小孩满月、升学等事宜,宴请总人数不准超过150人;同学、战友、生日等聚会,宴请总人数不准超过30人;家庭成员的丧事提倡从简、节俭,不准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忻城:政协副主席为儿子大办婚宴被通报

  2013年7月29日,来宾市纪委印发了《忻城县政协副主席蓝某某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通报》。

  来宾市纪委在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中接到群众反映,忻城县政协副主席蓝某某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讲排场,摆阔气。经来宾市纪委介入调查发现:2013年5月11日,蓝某某在忻城县国际大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酒席,设宴68桌,宴请男女双方客人近700人。经来宾市纪委研究,决定对蓝某某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大化:“新21条”向大操大办歪风亮剑

  2013年2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以“新21条”的形式,向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歪风亮剑。

  《规定》增加了干部职工参与婚丧事宜须按规定报告等新规,同时对操办类型、礼金数额、设席桌数、参与人数等进行了严格控制,并特别重申了纪律要求,明确了违规操办者、违规参与者及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应负的责任。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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