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宏兴煤矿、晴隆县中田煤矿在14天内相继发生煤矿事故,社会影响恶劣。1月9日,贵州省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王江平副省长及省有关单位约谈黔西南州、普安县、晴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安排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12月21日23时50分许,黔西南州宏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遇难、1人受伤。2014年1月4日11时29分许,黔西南州中田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遇难。
谈及两起矿难,王江平指出,这两起煤矿事故充分暴露出黔西南州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王江平表示,黔西南州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健全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上狠下功夫;要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以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立即制定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安全确认方案,严把煤矿复产(复工)安全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绝不手软,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同时到2015年,全部关闭退出15万吨/年以下的各类煤矿。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