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或建"倒查责任制"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

2014年01月10日 09:33   来源:南方日报    辛均庆 任宣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审。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条例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其内容符合实际,符合中央的最新精神,符合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分组审议时,部分基层省人大代表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并就《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修改稿)》发表了意见。韶关市武江区省人大代表张伟群认为,草案修改稿各项制度和程序设计很合理,立法技术很规范,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得很有针对性。韶关市新丰县省人大代表李玮莹则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这一提法予以支持,她认为草案修改稿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倒查责任制”正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具体体现。

  会后,记者就条例重点和亮点专门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

  南方日报:条例的立法过程有哪些特色?

  王波:首先,省人大常委会全方位深入调研和考察。条例起草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赴北京就信访立法请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取得其支持与指导;赴广州、东莞等省内12个市调研我省信访工作情况;赴北京、上海、安徽、黑龙江、山西学习考察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赴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学习考察其申诉制度的有关经验。条例一审后,赴北京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家信访局征求意见,并向国务院法制办书面征求意见;赴浙江、辽宁、湖南等省考察,学习了枫桥经验、沈阳经验;赴梅州、韶关乳源、清远连南和连山等地调研,听取市、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有关基层工作人员以及省、市人大代表和信访群众的意见。其次,社会各方面全方位地讨论和论证。召开了多场专题座谈会,请各界专家、上访群众和基层信访干部等有关方面进行讨论和论证,全程对新闻媒体公开,力求通过讨论找到立法的最大公约数。最后,有关高校全方位地参与起草修改工作。为汇集民智、反映民情,借助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提高法规草案的科学性,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立法基地起草专家建议稿。。

  南方日报:条例关于诉访分离制度是怎样规定的?诉访分离后,如何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的畅通?

  王波:条例是第一个全面实施诉访分离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反映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谋划信访工作的要求。条例对诉访分离制度的规定有两个方面,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按照诉访分离制度应当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八类事项,涉及到普通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方面,对这八类事项当事人应当依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在此基础上,条例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七条还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家机关的信访受理范围。

  关于诉访分离后,为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的畅通,条例主要从两个方面做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当事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法定职责但依法应当按照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的诉求,不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经当事人同意后,可以按照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处理,这样的话,就直接将这些事项与法定的处理程序衔接上了;第七十条对国家机关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司法公开做了规定。

  南方日报:条例在畅通信访渠道方面有些什么规定?

  王波:条例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注重畅通信访渠道。首先是突出国家机关对信访人的服务。第十三条规定建立联合接访工作场和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信访接待服务;第十五条规定逐步建立信访绿色邮政通道,为群众信访提供免费邮寄服务;第十六条规定下基层听取意见和接访,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此外,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还对公开信访渠道信息、提供信访咨询服务、完善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当地国家机关代信访人向上级国家机关转送信访事项、多人走访可以预约作了规定。再者便是完善网络信访渠道,实现网上信访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建设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引导、帮助和鼓励信访人通过网络信访渠道提出信访事项作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加强网上信访信息告知与公开,优化网上信访办理流程,开展网络跟踪回访与视频接访,建立网上公众评价机制。

  南方日报:条例如何确保国家机关切实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

  王波:条例注重强化国家机关的监督和责任,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首先,加强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四个责任制: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立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要求首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及时解决问题;第五十三条规定建立主办单位办理责任制,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和统一答复信访人,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第五十四条规定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制,查清产生重大信访问题的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立信访工作人员责任制,督促其认真、耐心、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此外,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还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其次,明确了监督的方式,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条对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建议、处分建议以及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等内容作了规定。

  南方日报:起草过程中,专家们非常强调程序正义,请问条例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王波:条例注意规范接访程序,以程序公正、公开保障实质正义。注重信访公开,实行阳光信访。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将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情况在网上信访平台公开;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对公开听证、公开评议制度作了规定,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相关专家与学者、社区代表等参加听证和评议。细化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回避、建议意见的办理、投诉的办理、诉求类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调解、协调救助、信访听证、办结期限、复查、复核、核查等内容作了规定。

  南方日报:我们注意到,条例起草过程中专门学习了枫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请问在这方面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王波:注重源头预防,建立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规范科学决策,第六十八条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作了规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警机制,第六十九条对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调解资源、完善基层调解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矛盾和纠纷作了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强化公开与监督。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社会矛盾预防的建议意见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作了规定。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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