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省商务厅与省农委就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划转交接事宜进行了对接,原属商务部门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转交给农业部门,这一调整符合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2013]24号文件的部署,我省还将推出基层版“大部制”,调整其他一些省级以下市场监管职能,包括在市级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级将工商、质监、食药等整合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局。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交接
1月8日,我省省级层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交接工作正式开始,省商务厅向省农委划转交接该厅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我省自2012年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以来成效显著,128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已压缩到604家,并对生猪屠宰企业实施全程视频监控。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是保留“放心肉”体系120家。
此前,生猪饲养、屠宰、肉品流通和质量监管等分属商务、卫生、农业、工商、食品、质量等多个部门管理,责任不清,执行力分散。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监管职能的整合,减少了监管环节,有助于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市、县整合市场监管机构
根据皖办发[2013]24号文件,我省将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在市一级层面,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设在市卫生部门的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编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直属派出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编制整合而成。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包括流通、生产环节的监管和综合协调等,同时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在县(市、区)层面,将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县(市、区)设在卫生部门的食安办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广德县率先实现“三局合一”
2013年12月30日,我省的省直管县广德县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将工商、食药、质监三个局的全部机构、职责、人员及卫生、商务、农委的食品监管职能进行大整合,成立了全省首个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整合后,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市工商局、质监局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业务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有条件的市,可加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和机构整合力度,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技术机构。
记者陈卫华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