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七项刚性规定“年关”前严把“廉洁关”

2014年01月13日 10:10   来源:青海日报   

  西宁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会所中的歪风”等不正之风,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务实节俭过节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贯彻措施,从1月上旬开始至3月底分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等;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送收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档消费等七个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整治任务,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做好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私人会所、相关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坚决查处。同时,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快查严办,并及时通报曝光。(作者:苏建平 贾权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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