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院首次披露华为诉美国IDC公司案件审理过程

2014年01月14日 14:2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国际反响

  深圳判决赢得世界尊重

  深圳中院就华为诉IDC一案的审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在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和反垄断领域的司法实践,走在了全球司法创新的前列。

  一审宣判后,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知识产权官员特地来函,要求来深拜访,并了解中国法院对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法律和司法实践。该案判决引来的国际影响不止于此。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华为等公司的3G、4G无线设备的“337调查”中,法官引述了深圳市中院的判决意见。一审判决以后数月中,欧美法院陆续就类似案件作出裁决。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联邦地区法院就微软摩托罗拉案作出裁决,欧委会就苹果摩托罗拉案作出裁决,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谷歌摩托罗拉案作出裁决。前述欧美有关标准必要专利司法实践以如出一辙的思路充分印证了深圳市中院裁判的前瞻性和正确性,体现了对深圳中院判决中观点和理念的高度认可。

  去年年底,英国《知识产权管理》(即MIP,被誉为知识产权领域的福布斯)也就IDC案将2013年年度案例奖(“Case of Year”)授予华为,这也是中国大陆2013年唯一入选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IDC在美国针对华为发起的两项司法调查均已和解。根据本案所确立的司法规则,一大批跨国企业有望通过司法救济来排除知识产权滥用的侵扰,更好地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全球经济竞争。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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