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园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 多重优惠政策

2014年01月14日 15:59   来源:西藏新闻网   

  为促进“园区”企业人才集聚,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人才发展环境,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了《拉萨市“园区”企业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该《办法》中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可面向社会招聘引进人才,引进的人才可凭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和帮助,而且,引进的人才将纳入拉萨市人才统一管理,享有国有企业单位同等待遇和国家自治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并有参评“拉萨英才”的资格,获得科研项目、设施、经费等方面支持等优惠政策。

  《办法》中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要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其做好受理上报专项科研活动经费、高科技开发项目、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等工作。同时,拉萨市人才工作部门及各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培训制度,抓好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各类人才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知识和更新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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