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年年底前淘汰黄标车 禁止建高污染项目

2014年01月15日 10:19   来源:西安晚报   

  去年12月18日后产生的重污染天气中,西安、渭南、宝鸡等地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城际间的治污降霾联动与合作,在两会上受到代表和委员的关注。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部门获悉,在日前发布的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中,对关中地区的治污降霾提出了很多全局性的“顶层设计”,从治理燃煤、机动车尾气、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入手,力争到2017年,使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明年年底前淘汰关中地区“黄标车” 

  《规划》指出,自2015年起,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暖外,实行全面禁煤,其他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2015年底前,在关中地区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到2017年,关中各市(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要达到90%以上。

  西安、咸阳等中心城市每年新增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严禁落后产能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 

  在关中地区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严禁落后产能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公布准入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关中地区现有及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出台关中城市地区产业准入目录 

  陕西将研究出台关中地区产业准入目录,制定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机组。

  出台关中地区产业淘汰目录,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