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2014年01月15日 13:32   来源:福州晚报   何佳媛

  福建省近日出台11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

  省财政年度安排5亿元资金,优先支持“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上年度缴纳税收150万元以上(其中福州、泉州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包括技术、软件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上年缴纳的省以下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3年内增量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

  我省对参与省外大型项目招投标中标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对获得第三方网上支付牌照的省内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我省统筹省级以上关闭小企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关闭小企业补助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拓展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省重点工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优先安排;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对新建或通过改建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至2018年底实行“即征即奖”。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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