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公务接待费用将减半

2014年01月15日 09: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l2014年春节前后首两列6节编组列车上线运行。

  l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全市性工作会议规模不超过200人,部门承办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00人。

  l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和发文范围,每个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l2014年,公务接待费要在2013年基础上压减50%,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保持零增长。

  l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市、区行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

  为做好市政府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转化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促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建设实现新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政治更加纯洁,群众观念更加牢固,工作作风更加务实。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四风”存在问题,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着眼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通过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动市政府重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加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全过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率先垂范。坚持市政府党组带头,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严格履行党组整改和个人整改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开门整改。把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将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及时公开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突出重点。始终抓住整治“四风”这个重点,既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查找问题根源、突出制度规范,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

  ——统筹推进。注重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将整改落实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1.打造学习型班子。市政府党组带头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纪律、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等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制度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坚持在党性基础上的团结。(许勤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2.坚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坚决克服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倾向。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以落实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为重点,扎实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许勤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3.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集体研究。2014年5月底前修订《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积极转化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改进调查研究方式等要求以制度形式进行明确。(许勤、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二)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4.加快推进201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确保2014年年底前100%完成2014年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年度任务。(许勤、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5.开展医院就诊提质提效行动。在市、区所属医院开展集中检查和专项治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就医流程,依法严厉打击过度检查、过度开药、过度治疗、“收红包”、“拿回扣”等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患者意识。在2013年已督促各医院建章立制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吴以环同志负责,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办理)

  6.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冷库、食堂、餐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大规模集中检查和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管好管牢食品源头、生产加工、存储、流通、消费等环节。在2013年查处一批涉及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陈彪同志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

  7.推进河流治理。实施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继续改善前海湾、深圳河、龙岗河水质,加快观澜河、茅洲河、坪山河、葵冲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2013年12月底前,已编制完成大铲湾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开展深圳河四期合同B工程招标,完成龙岗河二期无征地拆迁问题标段的分部工程验收。2014年要进一步加大对上述重点河流的综合治理力度,取得阶段成效。(吕锐锋同志负责,市水务局牵头办理)

  8.整治城区易涝点。组织开展汛后三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梳理2013年汛期暴露的城区内涝问题,认真分析内涝原因,学习借鉴国内外治涝经验,2013年12月底前已编制完成深圳市雨洪调蓄前期研究工作大纲及实施方案。2014年要全力抓好落实工作。(吕锐锋同志负责,市水务局牵头办理)

  9.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工业燃烧源污染治理水平,推进电力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机制。2013年,开展了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实施了黄标车淘汰经济鼓励政策。2014年,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4年起,在原特区范围内限行黄标车。2015年起,全市限行黄标车。(吕锐锋同志负责,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办理)

  10.治理地面坍塌问题。全面排查道路、暗渠和基坑的坍塌安全隐患,检测评估并制定地面坍塌隐患治理方案,加强市政道路和地下设施的建设监管和管养维护,完善地下空间管理和地面坍塌防治长效机制。2014年第一季度出台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完成排水管渠更新改造第一期工程,之后每年立项实施更新改造工程。(吕锐锋同志负责,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理)

  11.提升市容环境。继续巩固、完善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创造更加整洁、更加优美的市容环境;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化精品化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均衡化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完善公安、城管协同执法体制机制。2014年,6月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意见;1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种植任务,并初步建立公安、城管执法协同机制。(刘庆生同志负责,市城管局牵头办理)

  12.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开展专题调研,拟定关于提高我市环卫工人待遇的意见。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刘庆生同志负责,市城管局牵头办理)

  13.解决地铁四号线运力不足问题。督促港铁(深圳)公司加快推进列车编组“4改6”改造工作,增加列车车厢多功能区,提升总体运力。2014年春节前后首两列6节编组列车上线运行。(吕锐锋同志负责,市轨道办牵头办理)

  1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做好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公路“三乱”等方面的纠风工作。(唐杰同志负责,市纠风办牵头办理,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办理)

  (三)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5.推进政务公开。对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及时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四)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16.精简会议。加强全市性会议计划管理,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拟定本年度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安排,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从严控制会议规格,除部署全市性工作的会议外,其他专项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市领导出席。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全市性工作会议规模不超过200人,部门承办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00人。此项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17.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个,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70个。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和发文范围,每个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清理压缩简报,各单位对现有的各类简报进行全面清理,该停的停,能并的并;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工作简报,须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核准,凡不在备案范围的简报不予受理。此项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18.严控评比表彰。市级各类评比表彰严格控制在中央、省规定的范围内。科学设置评比表彰体系,各类评比表彰项目要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协助办理)

  19.改进调查研究。推动市领导挂点基层机制常态化,更好地倾听基层的意见建议,统筹研究解决各区和基层单位反映的突出问题。调研前要围绕主题,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要做到全面熟悉掌握情况后才开展调研,做到有的放矢。调研不能事先定调,划框框,要从实际出发,要善于倾听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情况。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市领导到各区(部门)调研,由各区(部门)一位负责同志陪同,到街道(企业)时,街道(企业)一位负责同志在考察点等候。各考察点等候人员(含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需要宣传报道的调研由市统筹安排。(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20.加强督查督办。发挥好督查督办的刚性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推进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民生实事等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重大事项全面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日常交办事项每周一报;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每月一报;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每季度一报。(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办理)

  (五)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21.开展优化政府部门内部审批流程专项检查。全面清理和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查找并解决审批设置、主体、条件、环节、时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顺职能分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升审批效能。2014年2月底前完成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内部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唐杰同志负责,市监察局牵头办理,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协助办理)

  22.推进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提高事项进驻率、网上办理率和服务满意率。2013年底前,已实现5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和网上反馈办理结果。2014年要进一步取得新的成效。(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务办牵头办理)

  23.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配套行动。实施商事登记监管全流程“同步提速”行动,各相关单位尽快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按照《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2013-2015年)》规定,抓紧制定商事主体登记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年报备案制度、监管联动机制和问责制等配套制度;加快构建统一的商事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登记信息系统与政府部门审批和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13年底前已出台商事主体登记监管暂行办法,完成商事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开发工作。2014年,要继续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工作。(陈彪同志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协助办理)

  (六)坚持节俭办事

  24.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对象限于来深执行公务的宾客,以上级机关或接待对象所在单位来函来电为依据,没有正式来函来电的,原则上不接待。市内上下级、同级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控接待标准、严控陪同人数、严禁铺张浪费。在财政部公务接待有关办法出台3个月内制定我市有关规定。(陈应春同志负责,市财政委牵头办理,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办理)

  25.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检查,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或完善我市“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规定。2013年,出台了深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分别同比下降5%、10%、20%。2014年,公务接待费要在2013年基础上压减50%,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保持零增长。(陈应春同志负责,市财政委牵头办理)

  26.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关注项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和决策的科学性,防范风险和堵塞漏洞。在中央有关规定出台后,我市相应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意见。(陈应春同志负责,市审计局牵头办理)

  27.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市、区行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赞助或捐赠形式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者专项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在2013年已完成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抓好检查落实工作。(唐杰同志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

  28.清理办公用房。按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调整,切实解决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在3个月内腾退。在2013年已完成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抓好检查落实工作。(陈彪同志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办理)

  (七)加强廉政建设

  29.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紧紧抓住查办案件不放,强化行政问责,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对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决策等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行政纪律,促使公职人员廉洁行政。(唐杰同志负责,市监察局牵头办理)

  30.加强政风建设。大力推进整治政府机关庸懒散奢等现象,切实解决政府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唐杰同志负责,市监察局牵头办理)

  31.健全完善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工作多层次、常态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每半年考核一次政府部门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办理)

  (八)推动建章立制

  32.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市政府层面现行制度,统筹做好“废、改、立”。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以及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与上级制度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修订完善或者废止;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陈应春同志负责,市法制办牵头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协助办理)

  33.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参与、专家咨询制度,在文件政策正式出台前,确保意见征集广泛深入,特别是重大民生政策的出台有足够的民意基础。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办理)

  34.建立完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民政局牵头办理,市编办、市财政委协助办理)

  35.构建完善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按照“全市工作一盘棋”的原则,破除部门本位主义思想,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从机制上加强协调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编办牵头办理,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办理)

  36.创新完善全市政府系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机制。此项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唐杰同志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办理)

  三、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越要坚持标准”的要求,把整改工作列入市政府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时间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市政府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亲自抓好落实。

  (三)各主办、协办单位要按照整改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制定具体措施,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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