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新政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昨天,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志表示,今年3月,新的京版计生条例公布之后,相关实施细则也将“出炉”,包括二胎生育年龄、准生证办理办法等届时都将做出具体说明。最快今年3月,符合条件的夫妻就可申请二胎生育。
单独二孩
3月公布新计生条例
刘志表示,北京将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对于3月1日怀还是生,“按规定办,不要超前,目前北京依然执行的是计划生育条例,按现行规定执行;我们会有明确出台时间,告诉社会,在今年3月左右”,刘志称,在3月公布并启动实施新版计生条例的同时,计生部门也会出台实施细则,包括具体如何操作、生育年龄限制等。
“北京的 单独 夫妇将来生二胎依然要先审批后生育。”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叶小敏介绍,目前,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有关细则已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一审,如果今年2月份市人大二审通过,即可在3月份付诸实施,“新政策是以人口的户籍所在地来划定实施范围的。”叶小敏还详细解释,假如“单独”夫妇一方户口在北京,另一方的户口在外地,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北京的新政策。而对于就业、住房、养老保险等都在北京却没有北京户口的“单独”夫妇,则不能享受该项政策。
办准生证
将通过网上审批办理
刘志说,为进一步方便育龄妇女办理准生证,本市将探索实现网上审批办理新途径,不用百姓重复跑,今后,户籍孕妇办准生证来回跑很多趟的情况将不复存在,通过网上审批即可实现。
此外,独生子女奖励费正在研究中,条例修改只是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计划生育条例与现在形势不吻合的部分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如本市将从政府和政策角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助,除了提高经济补助标准外,还将从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方面提高帮扶力度。
针对本市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30多年来一直未上涨的情况,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从2008年开始就在争取调高独生子女费,今年人大已经提出让计生部门做好测算,或将适时调整提高。生育第二个孩子后,夫妻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但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费不会再收回。
社会抚养费
拟制定公布征收标准
刘志表示,目前北京的社会抚养费在全国属于比较高的地区,国家也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出台相关政策,本市将结合国家政策与北京实际制定公布京版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公开办法等。记者获悉,目前,北京中心城区计生部门对超生“二胎”的城镇户籍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0倍,比如东、西城为8倍左右;朝阳区、海淀区一般按照10倍征收。
针对各界关注的社会抚养费用在何处,刘志表示,政府对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即社会抚养费是由区县计生部门征收,市人口计生委进行统筹管理,“社会抚养费确实有些地方需要完善,我们都正在研究,抓紧制定”,他介绍,公开途径正在研究之中。
建言
成立人口委员会将高校迁至郊区
在记者会上,市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提出,可以成立首都人口委员会,将中心城区部分医院、高校迁至近郊区。他同时建议,京津冀可共同申报自由贸易区。
面对北京日益增长的人口压力,以及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城市病”问题,连玉明谈到,无论从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还是交通发展指标上来看,北京的实际情况都超出了当初规划的规模。正是这种规划严重失灵,导致北京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垃圾污水治理难等“城市病”凸显。
他分析,应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功能外迁,将集中于中心城区的医疗机构、部分高校、央企总部等,向北京周边的近郊区迁移。
他同时建议成立首都人口规划委员会,建立户籍人口迁入协调机制,制定市属各部门和中央部门进京户口指标分配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他提议北京应自觉放下架子和一些利益,再与周边城市合作,以发展来实现最终利益的共赢。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http://www.jinghua.cn作者:李秋萌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