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自2013年12月21日房屋征收补偿签约工作启动以来,截至2014年1月15日中午,已领取签约预约号的业主950户,占需签约业主总户数的91.43%,已签订《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880户,占84.7%。按“征收补偿协议书”规定,鹿丹村改造办将支付完成房屋交付手续业主的搬迁奖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装修补偿,平均每户约18万元。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于1月11日启动被征收房屋的移交工作,截止目前,预约交房540户,交房业主279户;已有387户业主领取了补偿协议书。据了解,对于已签约的业主,该局将按“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自1月11日起,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奖励金5万元/户。市住建局提醒业主,获得5万元的签约奖励期将于2月17日截止,由于签约、房屋移交等手续复杂,请尚未签约的业主提前做好安排。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属政府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位于红岭路(滨河污水处理厂)以东、海关宿舍以西、滨河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地段,包括现鹿丹村(22栋住宅楼及2栋单身公寓)和红岭南苑(5栋住宅楼及1栋员工宿舍)两个住宅小区。被征收业主共1175户,包括政府物业136套,该项目需签约的业主1039户。(记者 刘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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