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向大会提出531件事关全省各方面发展的代表建议。一年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这些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办理成效明显。
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政府等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和办公室综合协调的“3+1”办理机制,健全了办理任务、人员、时限、质量“四落实”的责任制,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组织座谈、开门办理等形式,密切联系代表,分析建议内容,细化办理方案,拓宽办理思路,找准办理建议与推动工作的结合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省人大常委会以切实提高建议解决率为目标,拓展督办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督办方式,依法进行督办。一是开展重点建议督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关于制定青海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建议”、“关于设立省专项资金,支持西宁市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请省政府在河湟谷地协调解决良种基地的建议”、“关于省教育厅省编办尽快解决西宁市教师缺编问题的建议”、“关于切实加强西宁市重要水源地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人大专门委员会监督、有关厅局承办。通过督办重点建议,以点促面,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座谈研究、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纠正了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答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并及时通报和推广好的办理工作做法和经验,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日常督办。常委会及有关机构以办理工作“三见面”、“回头看”等制度为依据,采取走访、调研、下发督办通知等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要求重新拟定工作方案,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直到代表满意为止,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四是形成督办合力。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密切与代表联系,使代表参与办理工作,时时督办。首次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等对本辖区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督办效率。加强对办件较少承办单位的督办工作,做到督办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人大专委会,市州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和省人大代表共同办理督办新格局。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已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网址:www.qhrd.gov.cn/ dbjy.html)和省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h.gov.cn)中公告,欢迎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