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房屋拆除施工

2014年01月22日 13:28   来源:扬子晚报   仇惠栋

  工地扬尘成了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大气污染红、橙色预警时,禁止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该实施细则要求,征收部门或其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禁止将拟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拆除工程。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划定危险区域,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拆除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的建筑物时必须设置密目网,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隔离棚,实行封闭拆除。

  对于拆迁工程的现场管理,南京市政府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扬尘防治公示牌等标牌。工地周边按要求设置围挡;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区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形式。

  细则还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高压洒水设施或雾化设备,拆除产生较大粉尘的必须做到边拆边洒水。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大气污染红、橙色预警时,禁止进行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并在拆除施工完毕四十八小时内清运完毕;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及时覆盖、固化、洒水、不得裸露。(记者 仇惠栋)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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