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减少低速行驶污染首入法

2014年01月22日 15:46   来源:法制晚报    李洁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市人代会高票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法规罚则增至40条。此外,条例新增规定首次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纳入立法。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两项法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亮点

  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污染 首次入法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在“终极版”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减少怠速低速行驶污染”首次入法。在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的同时,条例新增规定,本市优化道路设置和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

  所谓怠速,是指车辆处于驻车状态启动发动机,发动机稳定运转的最低转速。汽车只要点着火就处于怠速状态,如果在行驶过程中不给油、发动机的转数仍维持在怠速的阶段,就是怠速行驶。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曾算过一笔账,假设全市有10万辆国2标准的汽车,每年共将排出近百吨各种污染物。由于这些污染物都是低空排放,对人体健康会造成直接的危害。

  国2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假设一辆汽车每天怠速3分钟,合计排放污染物为:

  15毫克×180秒=2.7克

  假设有10万辆国2标准的汽车,每天合计排放污染物为:

  2.7克×10万辆=270公斤

  每年合计:270公斤×365天=98.6吨

  根据测算,一辆国2标准的汽车,每秒钟排放的一氧化碳约为11毫克、碳氢化物3.7毫克、氮氧化物0.3毫克,合计为15毫克。

  展望

  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 重点检查露天烧烤

  有多位代表提出,法律实施不到位,就是形同虚设。政府要切实加强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此,法制委员会建议,今年上半年注重对条例进行宣传普及,完善配套性工作;下半年常委会要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依法监督政府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着重检查政府执法力量、执法能力和执法人员素质是否适应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着重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配套执法细则,规定执法程序等情况。

  此外,还要检查代表们关注的禁止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和秸秆等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加强执法,做到严格管理,严惩违法。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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