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就阶梯水价征意见 第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6吨

2014年01月23日 11:05   来源:河南商报   

制图/郑萌

  1月份,城镇居民比“元芳”还要忙。距1月3日国家出台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还不到一个月,河南省发改委昨日就阶梯水价发出征求意见函。

  其中建议,河南省第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6吨。据测算,河南参照的是国家相关标准最低值。

  意见

  2015年年底前,河南省要全面实行三级居民阶梯水价

  昨日,省发改委发函,就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征求各地意见。

  意见函提出,2015年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今后的水价调整改革中,县城城区居民用水也应实施;此外,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要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2014年1月3日,国家有关部委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并且,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根据省发改委的意见函,我省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量原则上分为三级,以家庭居民用户为单位。

  其中,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实际上,我省从2002年以来,就推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目前除郑州外,其他市均已实行阶梯水价。

  而根据工作要求,现行二级阶梯水价的城市,在今后的水价改革中要调整为三级阶梯水价。

  标准

  第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6吨

  省发改委建议,河南省第一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6吨。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第二级水量,省发改委建议为每人每月4.3吨。而具体各市、县分级水量,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近三年居民实际月人均用水量和户均人口合理确定。

  季节性用水差异也要考虑。省发改委提出,要兼顾季节性用水差异,7至9月第一阶梯水量可进行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由当地根据近三年季节用水差异实际确定。

  阶梯水价原则上按月计量结算,各地也可按年度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家庭用户安装的水表为计量单位,单个水表对应的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要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

  测算

  河南标准基本是国家标准最低值

  省发改委的征求意见函中提到,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提出建议值。

  记者查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发现,河南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北方省份使用同一标准值。

  这些省份城市居民的日用水量,即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为85至140升。

  这一标准低于南方省份,高于新疆、西藏、青海标准。

  如果以每年365天计算,我省城镇居民第一级水量每人每天约合85.48升。也就是说,河南的标准接近国家标准最低值。

  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必要性,发改委的函中也有描述。

  其中说道,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

  观点

  阶梯水价参照户籍人口计量是否合理?

  过去的6个月时间,郑州市民王先生家共用了51吨水。

  “平均每月用了8.5吨水。”王先生说,如果按照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他们家若想不超过第一级水量,就不能超过7.8吨,因为,他们家户口本儿上只有他和妻子、儿子一家3口人。然而实际上,王先生老家在开封农村,他算是郑州的“移民人口”,而常年生活在郑州的,除了他一家三口,还有他的父母,“家里实际上是5口人,根据目前的水量使用情况,我们家将来肯定会超过第一级水量的标准。”

  省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王新涛根据2012年数据测算,郑州市是我省唯一人口净流入的城市。

  也就是说,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郑州等一些城市,有着大量像王先生这样的家庭——家庭实际人口要比户籍人口多。

  那么,阶梯水价所参照户籍人口数量是否合理?王先生提了异议,“估计很多家庭都会面临我家这样的问题。”

  省发改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称,摸清常住人口数量不容易,阶梯水价分级水量依据户籍人口计量,也是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办法。

  实际

  郑州17万家庭水表改造后才能实施阶梯水价

  城市“一户一表”改造,直接影响到阶梯水价制度的实行情况。

  征求意见函中说,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是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

  省发改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称,“一户一表”改造又牵涉国家政策支持、地方财政投入、供水企业成本等多个环节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2000年以来,郑州市区已对34万户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

  特别是2011年以来,郑州市政府将“一户一表”改造列入民生十大实事,其中市政府承担40%费用,区政府承担30%,自来水公司承担30%,用户不用花一分钱,优惠政策延续到2015年年底前。按照计划,截至2015年年底,计划对28万户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目前还剩下17万户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而只有把改造进行完,才能实施阶梯水价。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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