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民警传唤女老板配合调查却被戴手铐

2014年01月23日 06:45   来源:南国早报   邓振福

传唤证上只有派出所的公章,且未填落款时间。

  “我配合调查,为什么被强行戴上手铐?传唤证上为什么只盖派出所的公章,还没有时间?”1月20日,全州县一钢材店老板谢女士,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二塘派出所讨说法。该所所长刘某称,民警执行任务时的做法欠妥,他向谢女士表示歉意。

  目前,桂林市公安局纪委和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纪委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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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长曾借车

  1月20日上午,谢女士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桂林市一家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在兴安县开发房地产时,向她购买钢材,欠下100万元的货款。去年3月,该公司负责人周某写下欠条,承诺在当年5月10日付清。然而,到期后,周某并未兑现承诺。

  去年11月21日,谢女士将周某起诉到桂林市象山区法院。11月23日,周某写下字据,同意将一辆奔驰车抵押给谢女士保管,并承诺在两天后归还欠款和利息,否则该车由谢女士处置。字据还注明,该车作价30万元,谢女士仍可以追讨余款。

  周某写字据的当天晚上,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二塘派出所所长刘某打来电话,称周某曾答应借奔驰车给他亲戚用做婚车,希望谢女士能借车。她向刘某介绍了情况,表示不能借车。刘某后来也表示,这是经济纠纷,他不管了,也不借车了。

  据谢女士介绍,去年11月26日,她将周某的欠条和抵押奔驰车的字据等交到了二塘派出所。有民警要做笔录,但她认为只有一名民警在值班室做笔录不妥,就离开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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