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岁女童称遭强暴警方不立案 为维稳给万元存单

2014年01月26日 07:38   来源:现代快报   尹有

 

  泰兴市公安局发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资料图片  

  被指嫌疑人的15岁少年为派出所所长侄儿

  因报案时间过晚,证据缺失,警方不予立案

  所在镇司法部门“从维稳角度出发”给女童家庭万元存单

  2012年11月21日,家住泰兴市东部某乡镇的成玉翠向警方称,自己的女儿小莲被邻居15岁的小风强奸。由于小风伯父的身份特殊——派出所所长,事件很快引起舆论关注,一则名为《派出所所长侄子强奸5岁女童无罪释放,母女当街下跪喊冤!》的网帖在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

  2013年1月24日,泰兴市公安局认为证据不足,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经多方工作,几天之后,成玉翠夫妻俩签字承诺对公安认定结论无异议,不再上访、不再上网炒作。2013年2月4日,当地司法部门给了成玉翠家一张万元存单。

  但此事并未因此平息,在随后近一年时间里,成玉翠依然多次上访讨说法,网帖也不断被网友评论和转发。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

  一则不断被评论和转发的微博

  现代快报记者前天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关键词“泰兴”,发现最新一个与此事件有关的微博发布于2014年1月21日晚,有28人评论,178人转发。

  微博大致内容为:泰兴市某派出所所长的侄子,强奸年仅5岁的女童,因为自家权势大,嫌疑人关了几天就放了。受害女童的父母无处伸冤当街下跪喊冤,曝光几个月可至今无果。微博配图有4张,为一名女子和女童跪在泰兴市公安局门前,旁边站了几名穿警服的人。

  1月16日,描述这起事件的微博因被粉丝众多的大V转发,再次引发网友关注,泰兴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泰兴”也不得不再次进行回应。回应内容为:2012年11月21日,我局110接到报警:2012年7月,吴某(女,2007年出生,泰兴市人)被邻居吴某(男,1997年出生)强奸。接报后,我局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经查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我局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

  其实就此事件,“@平安泰兴”早在2013年8月8日和2013年1月30日分别通过新浪微博和泰兴本地的羌溪花园论坛进行过回应,但是,当“强奸、派出所长、女童、下跪”这些关键词集中到一起时,泰兴市公安局不足百字的声明显得十分无力。

  现代快报记者搜索发现,2013年,每个月都有大量网友在转发这条微博。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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