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28日对外通报称,该局在为期40天的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清霾”行动中,破获侵财犯罪案件1700余起,打掉侵财犯罪团伙106个,刑事拘留侵财犯罪嫌疑人750余人。
从2013年12月18日起,长沙公安机关针对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扒窃、汽车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集中开展了“清霾”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为“两会两节”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了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通过持续高压打击和严密防控,全市刑事发案得到了有效控制。据长沙“110”报警中心统计,行动期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环比开展专项行动前下降5.81%。
专项行动期间,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开展工作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对专项行动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一旦案件高发和发生大要案件,该局主要领导坚持一线调度,各实战单位负责人主动上案、靠前指挥,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各警种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无论治安防控,还是侦破打击,既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做到了相互支持,紧密协作,形成了打防工作的强大合力。长沙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应用“天网工程”、刑事技术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发现线索、固定证据、追踪犯罪,进一步提高了侦破打击效能。在侦破“2013.12.27”抢劫案过程中,通过密切的协同配合和多种侦查手段的综合运用,仅用10个小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
“既要破大案,又要破小案,要集全局之力打响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歼灭战。”长沙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表示,长沙警方将2014年确定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年”,将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全局中心工作贯穿全年始终,同时将一步完善类案侦查机制和“打、防、管、控、研、撵”工作机制,使其在实战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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