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407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图)

2014年02月10日 09: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0日讯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环保部获悉,2013年我国新增两批共4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至此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已达407处。

  据悉,2013年6月4日和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公布了辽宁大黑山等21处和山西灵空山等2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在44处新增名单中,黑龙江、湖南和陕西各增加5处,成为2013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多的省份。其次,广西增加4处,吉林增加3处,内蒙古、福建、江西、湖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各增加2处,山西、辽宁、广东、重庆、云南、新疆各增加1处。

  据中国经济网资料显示,黑龙江目前是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最多的省份,达到33处;排在第二位的是四川,有29处;排在第三位的是内蒙古,有27处。超过或达到20处的还有湖南(23处)、陕西(22处)、广西(21处)、云南(20处)。

  除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最少的是江苏省,只有3处,但江苏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却多于其他多个省份,主要原因是其中的盐城湿地珍禽自然保护区一处的面积就高达28万公顷,几乎是浙江省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总和的两倍。

  另悉, 2013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已于2013年12月在京举行,又有湖北大别山等20处自然保护区通过了初步评审。

  据环保部的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大约是9415万公顷。记者目前尚未查到2013年新增和调整过的国家级自然区面积的数据。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1956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力抓手。据了解,目前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态文明的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不尽合理;二是开发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日益增加;三是监管不力导致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干扰明显。2013年12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号),针对一些地方为了满足开发建设需要,压缩自然保护区空间的做法,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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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编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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