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化率达到100%,处理历史遗留违建等3个文件已制定出台,日前召开的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将推进深度城市化。记者了解到,深圳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具体试点工作将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率先展开。
“不能理解为
是为小产权房确权”
已制定出台的3个文件包括《<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经历了1992年和2003年两次大规模城市化,城市化率达到100%,但也为众多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所困扰。
“实施办法”内容包括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经营性违法建筑坚决清理等。其中,对于原村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建采取宽容态度进行改善,对于经营性住宅类违建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严惩。“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市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将实现从单一业务领域的试点过渡到综合试点阶段。“实施办法”将于2014年4月1日正式施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微博明确表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不能理解为是为小产权房确权”。
深圳2004年
成为没有农村建制城市
事实上,早在1992年,深圳便完成了特区内土地国有化转制,但由于发展速度过快,深圳很快便开始面临“无地可用”的困境。于是,深圳于2004年以城市规划“全覆盖”的方式,将特区外260平方公里土地转为国有,至此,深圳市成为了国内首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
从2009年开始,深圳开始着手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要求村民申报,掌握了深圳违法建筑的数量以及分布形态,此后政府采取“先易后难、单项突破”的办法,先后出台了城市更新政策、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深圳完成了全市土地国有化转制,在规划中已将原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可大量土地并没有完成相应的补偿返还手续。
(责任编辑:宋雅静)